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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发表日期:2015/3/30 10:24:37 作者:陈维源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文件

                                                     

江宁教字〔2015  14

                                                    

 

江宁区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

 

各初级中学:

为了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市教育局《2015年南京市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区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现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试的组织和领导

1.为保证体育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教育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组长,招生办、督导室、普教科、监察室、教研室等相关科室(单位)的负责人担任成员(详见附件一)。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信息组、督察组、纪检组、审批组等。

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负责检查、指导和督促考试组织工作;区招办统一编制考试所需卡片和管理软件,完成成绩统计分析等工作,协调重大事项;各校需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严格按体育考试实施办法要求,组织好本校考生准时到达考点参加考试。

2.全区缓考补测工作由区招生办负责。

二、统考和缓考的时间

1.全区统一考试时间为20154810日。(详见附件二)

2.全区缓考补测时间为423(星期四上午9时至10时,地点在上元中学,申请表详见附件四)。

三、考试选项和组织

1.考试内容采取选项办法(见中考网上报名系统中《选项对照表》)。

2.各校要积极指导考生结合平时训练情况及学校现有场地器材情况进行选项。

3.考生在312前完成选项的填报工作,由考生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上报区招生办。

4.考试期间考生以校为单位,按选项编组要求的先后顺序分男、女性别进行考生的调度,各校应及时将考生送达考点,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

四、考务、督查人员的选派和培训

1.区招生办选派和培训考务人员。未经培训人员一律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对不认真遵守《考务人员守则》等规章制度的人员应及时批评教育,严重违纪的立即停止其工作,并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督察组主要职责是提前到指定考点对考场布置、场地器材标准进行核实;对体育考试操作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协助有关考务人员对成绩更正情况进行登记;验收成绩记录表的密封情况;监督免、缓试考生审批;对举报情况的查处;向区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反馈考点情况。

五、考试成绩的录入和管理

1.今年体育考试成绩采用“现场打印、当场宣布、全市通用”的做法。每组考试结束后,项目组长立即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签字,本组三个项目全部结束,全组考生无疑问后,学生监督员签字确认,在出口处由工作人员收齐交成绩统计处。

2全部考试结束后,成绩统计组将所有原始成绩记录表交给督察组装袋密封。并按初中学校打印出全部考生的成绩汇总表。参考学校考试结束后,招办下发各考生项目成绩成绩,各校组织考生核对成绩。

3.原始成绩记录表、监控录像资料交督察员密封并签名。全部考试结束后,区招生办保存成绩记录至当年年底。

4.考生对升学考试成绩单上的体育考试成绩如有疑问,可通过学校申请查对。区招生办接到书面申请后,将与纪检人员一道拆密封袋查明情况,核实考生有关材料,如成绩有误,将重新打印升学考试成绩单。

如有举报,区教育局纪检人员折封成绩记录表密封袋查明情况并答复。

5.残免考生(持有市、区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以40分计入升学总成绩;因病免考体育的考生,以36分计入升学总成绩。考试当天在审批组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类登记报市招办录入成绩。

六、考试的安全和监督

1.各校应高度重视体育考试安全工作,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必须有分管领导负责学生安全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确保考生在运送路途、考试中、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

2.各校要制定预防与控制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各种偶发事件的发生。

3.各校要加强考生考风考纪教育,同时要发挥学生监督员的作用;考点在考场外设立举报箱,接受考生、家长及社会的监督,区招生办将对举报情况和违纪事件及时处理并上报。

附件一:江宁区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二:江宁区2015年体育考试考场设置及时间安排表

附件三: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四:南京市初中体育考试免、缓考申请表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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