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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郎中学教师师德考核方案

发表日期:2016/3/11 0:00:00 作者:11680

 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教师整体素质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也是推动素质教育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为了强化我校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促使广大教师不断自我修养,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觉地完成教书育人的重任,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履行的基本规范:

  1、依法执教:教师要树立依法执教的自觉意识,养成依法执教的自觉行为,正确认识和理解教育法律法规与教育规律的关系,在实践中自觉坚持和维护教育法律法规。

  2、爱岗敬业:教师要尽职尽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教书育人,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认真工作,勤奋钻研,科学施教,淡泊名利,育人为乐。

  3、热爱学生:教师要尊重学生,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学生生活和学习,关心他们各方面发展和做人的好坏,严格要求学生,爱护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平等公正地对待学生。

  4、严谨治学:教师要好学不倦,努力精通业务,把握规律,科学施教,严以律已,严格执教,不断探索,勇于创新。

  5、团结协作:要关心教师集体,维护集体荣誉,克服文人相轻,主动配合,尊重同事,相互学习,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

  6、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谋求共同一致的教育立场,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配合,尊重学生家长的人格,不训斥,不指责,要教育学生 尊重家长。

  7、廉洁从教:教师要保持廉洁自律,坚守高尚情操,抵制不良风气,保持教育公正,自觉接受外在监督,增强廉洁从教意识。

  8、为人师表:教师要有高尚的思想情操,文明的言行举止,健康的个性品质。

  

 

二、履行情况的奖励和惩外

  1、全体教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校规定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和工作安排。

  2、学校根据教师履行情况及日常表现,对表现突出者给予适当嘉奖。

  3、在年度考核、晋升、业绩评定时,学校将把师德规范履行情况作为重要的考评依据。

  4、对违反师德规范的教师,轻者给予批评警告,较严重者给予通报处分,更严重的将上报主管部门解除聘任关系。

  5、违反师德规范所引起的不良后果责任由当事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