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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郎中学师生单项奖励方案

发表日期:2016/3/1 0:00:00 作者:葛宁宝

陆郎中学师生单项奖励方案

经陆郎中学三届四次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奖励

在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学校取得的荣誉称号(团体)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为:人均区级50元,市级100元,省级200元,国家级300元;取得综合荣誉称号的(如先进学校),奖励标准为:人均区级200元,市级300元,省级400元,国家级500元。

二、教科研奖励:

(一)教研工作奖励:

1、学科教学评比:

全国

一等奖

500

二等奖

400

三等奖

300

省级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300

三等奖

200

市级

一等奖

3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50

区级

一等奖

200

二等奖

150

三等奖

100

注:同一比赛成绩取最高奖,不重复计算。

2、学科研究(观摩)课

全国:200/节;省级:150/节;市级:100/节;区级:50/节;校级:20/节。

注:①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所上的学科研究(观摩)课不算,履行职责以外所上的学科研究(观摩)课照算。

②学科研究(观摩)课以政教处或教务处组织安排为准。

 

 

 

 

(二)科研工作奖励

1、科研论文(包括教学案例):

全国

一等奖

200

二等奖

150

三等奖

120

省级

一等奖

150

二等奖

120

三等奖

100

市级

一等奖

120

二等奖

100

三等奖

80

区级

一等奖

80

二等奖

60

三等奖

50

2、发表文章:

全国核心刊物:200元;省级:150元;市级:80元;区级:50元。

3、课题结题:

1)个人课题:

市级

一等奖

200

二等奖

150

三等奖

120

区级

一等奖

150

二等奖

120

三等奖

100

2)学校课题:校长室根据课题小组的工作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

注:①同一篇论文、案例以最高奖进行奖励,不重复计算。

②论文或案例获奖、发表、课题结题均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学会主管部门主办的评审或刊物。在各种培训刊物或杂志增刊上获奖、发表的文章不算。

③若课题只开题未结题不能享受此项奖励。

④由教科室组织或认可,每年度结算一次。

三、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奖励

全国

一等奖

400

二等奖

200

三等奖

100

省级

一等奖

200

二等奖

100

三等奖

80

市级

一等奖

100

二等奖

80

三等奖

60

区级

一等奖

60

二等奖

40

三等奖

20

 

 

注:①重奖中考有加分项目的奖项:加20分奖励教师500/人,加10分奖励教师400/人,加5分奖励教师200/人。

②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奖,奖励辅导教师,不奖学生。

③同一名学生在同一次竞赛中不重复计奖,取最高奖计奖。

④区级三等奖以100元封顶。

⑤学校只组织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由教务处或政教处统一组织。竞赛训练由两处指定教师。指导教师要履行以下职责:(1)办理参赛报名等相关手续;(2)具体安排辅导、训练时间,组织赛前辅导、训练。要列出计划,有相关的材料及记录;(3)带学生参赛。

四、要求与说明

1、获奖的教师,均须向教科室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和获奖文稿的复印件和电子稿,以便学校作为教科研成果资料进行存档。不提供上述材料不奖励。

2、教科室把教师上交的材料按年度进行整理归档,电子稿要按照年度建立文件夹。

3、教科室每三年整理出一本学校论文集,论文集征集的文章原则上是获区一等奖、市一等奖和省二等奖以上的论文。

4、此方案解释权在校长室。

 

 

 

江宁区陆郎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