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12/28 7:48:38 作者:admin
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7/12/25 16:03:26来源:办公室 字体显示:大中小 阅读:837次
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提高各校图书馆、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实现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建设管理应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调动全体图书馆、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江宁区2017年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装备管理人员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肯干。
2、热爱图书馆管理岗位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图书馆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序整理建立业务档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能熟练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科学规范地管理图书馆。
4、能自觉提高自身的图书馆业务水平及信息化水平,积极参加市、区各类图书馆业务培训及讲座。
5、能运用各种手段定期做好新书推荐、图书宣传、书评介绍等工作。
6、能保证图书馆开放时间,流通率及阅览率高。
7、能利用计算机管理软件来管理、流通文献资源,熟练掌握《中图法》,CN-MAR等专业分类及著录规则。
8、在图书馆工作满三年以上,并取得相应的上岗培训证书(中级培训班及以上证书)。
(二)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肯干。
2、热爱实验室岗位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主动参加市区组织的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中级培训证书以上)。
4、注重专业理论学习,基本功扎实,业务能力强,实验室制度管理、安全管理、账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仪器药品管理、日常管理、环境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5、熟悉教材,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实验教学工作任务,能独立完成本学科各年级的所有实验操作。能够指导学生的实验操作并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
6、在实验室管理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实验室管理岗位上工作量不少于三分之二。
7、平时应注重理论学习和业务修养,有相应岗位的专业论文或管理心得或总结,每年不少于1篇。
二、评选名额
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30名,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10名。
三、评选办法
由学校对照评选条件,经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各校推荐图书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各1名),认真填写“江宁区2017年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18年元月6日前报至江宁区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506室,区装备中心对各校申报的先进个人组织专人进行评审,报局领导审批后进行表彰。
未尽事宜与装备办王培虎联系,联系电话:025-81036526.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年12月25日
江宁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职称 | |||||
工作单位 | 从事实验室、图书馆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 |||||||||
工
作
简
历 | |||||||||
主
要
事
迹 | (不够填写可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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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签字(章) 年 月 日 | |||||||||
区县主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
注:本申报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