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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7/12/28 7:48:38 作者:admin

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时间:2017/12/25 16:03:26来源:办公室 字体显示: 阅读:837

关于评选江宁区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装备管理工作,提高各校图书馆、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实现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建设管理应用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调动全体图书馆、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开展江宁区2017年中小学图书馆、实验室装备管理人员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肯干。

2、热爱图书馆管理岗位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图书馆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有序整理建立业务档案,有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能熟练掌握图书馆专业知识,科学规范地管理图书馆。

4、能自觉提高自身的图书馆业务水平及信息化水平,积极参加市、区各类图书馆业务培训及讲座。

5、能运用各种手段定期做好新书推荐、图书宣传、书评介绍等工作。

6、能保证图书馆开放时间,流通率及阅览率高。

7、能利用计算机管理软件来管理、流通文献资源,熟练掌握《中图法》,CN-MAR等专业分类及著录规则。

8、在图书馆工作满三年以上,并取得相应的上岗培训证书(中级培训班及以上证书)。

(二)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路线和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团结协作,锐意进取,扎实肯干。

2、热爱实验室岗位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实验室建设管理和应用等各项工作中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主动参加市区组织的实验室管理员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中级培训证书以上)。

4、注重专业理论学习,基本功扎实,业务能力强,实验室制度管理、安全管理、账册管理、档案资料管理、仪器药品管理、日常管理、环境管理等各项管理工作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5、熟悉教材,能较好地完成学校实验教学工作任务,能独立完成本学科各年级的所有实验操作。能够指导学生的实验操作并进行实验教学研究和自制教具。

6、在实验室管理工作岗位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在实验室管理岗位上工作量不少于三分之二。

7、平时应注重理论学习和业务修养,有相应岗位的专业论文或管理心得或总结,每年不少于1篇。

 

二、评选名额

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30名,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10名。

三、评选办法

由学校对照评选条件,经集体研究,提出推荐名单(原则上各校推荐图书馆管理工作先进个人、实验室管理先进个人各1名),认真填写“江宁区2017年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于2018年元月6日前报至江宁区教育装备和勤工俭学管理中心506室,区装备中心对各校申报的先进个人组织专人进行评审,报局领导审批后进行表彰。

未尽事宜与装备办王培虎联系,联系电话:025-81036526.

                          

 

南京市江宁区教育局

                                    20171225


江宁区中小学实验室、图书馆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工作单位


从事实验室、图书馆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不够填写可附后)

 

 

 

 

 

 

 

 

 

学校意见:

 

                           

 

    签字(章)            

区县主管部门意见:

 

                                           

 

          

 

注:本申报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