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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陆郎初级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发表日期:2021/6/18 11:20:37 作者:陈维源

陆郎初级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短信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学校禁止学生在校园内携带、使用手机以确保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

2.学校将定期不定期开展手机的检查对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按不同情况视其情节处予以纪律处分同时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并取消评资格。

3.任课老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班主任、年级部或德育处,填写扣留单。按上述第二条进行处理。

二、细则与处分

1.禁止学生在校园内任何场所、任何时间携带或使用手机。如有违反第一次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并通知家长填写扣留单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领回手机。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素质测评分5/同时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第二次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同时与家长、学生签订手机使用协议。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处分结果记录学生学籍档案。

2.禁止在各类考试期间携机进入考场一旦发现考试作零分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同时扣素质测评5/人次。按上述第一条进行处理。

3.严禁在校园内用手机等各类充电器充电一旦发现收缴相关物品并对屡教不改者给予纪律处分。

4.本规定所有扣分纳入班级常规考核。

三、服务与保障

1.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与外界的通讯,年级部、班主任在必要时,为学生提供通讯服务。

2.确实有必要情况需要带手机到学校的,由家长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将手机带到学校后交给班主任,在校期间在班主任监督下使用手机,放学后带走。

                                           陆郎初级中学

                                             2021.3